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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8 18: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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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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