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在线网6月26日消息:玛纳斯县法院执行庭通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拖欠10年的债务纠纷案。6月20日,年近花甲的王银寿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1997年9月,玛纳斯县旱卡子滩哈萨克民族乡农民卢某以帮王银寿结账为由,拿走王的西红柿销售票,后又向王收购西红柿并借款12625元。卢某将西红柿款结回后,一直拖欠不还,在王的多次催要下,卢某给王打了欠条。1999年,王万般无奈一纸诉状将卢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令卢某偿还王银寿西红柿款和借款及利息,合计56147.2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卢某被法院强制执行了一部分案款。后卢某为逃避债务离开家乡,长期在外打工,并同妻子离婚,其前妻黄某也不认账,法院只好对此案中止执行。一晃近10年过去,王银寿夫妇不得不贷款让3个子女完成学业。
2007年8月,玛纳斯县法院执行干警朱怀明、龚献兵接手此案后,先后10多次前往旱卡子滩调查取证,了解到卢某虽与黄某办理离婚手续,但仍与黄某共同耕种责任田和承包地。在查明黄某与华西种业公司签订了玉米制种合同并交售了玉米种子后,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向华西种业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冻结种子款的裁定。
黄某得知后威胁要跳楼自杀,执行干警顶住社会压力,劝说黄某换位思考,尽快与卢某共同履行还款义务。经过干警苦口婆心、入情入理的工作,黄某终于答应执行冻结的种子款。由此,这起拖欠近10年的欠款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