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限制
深圳离婚网 WWW.FQ101.COM 2007年7月11日11:03:01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
提出离婚作了有条件的限制,这主要是从女方的身体健康、心理稳定、精神
愉快、对胎儿的成长发育等因素出发,但没有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与予限
制,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提出离婚请求,我国《民事诉讼
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
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在《民事诉讼法》
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的情况下,是对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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