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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遇代价:分完家产再赔偿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15 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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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出轨的秘密被妻子发现,为此,离婚时丈夫向妻子支付了1.8万元的赔偿。

        2006年5月,张晓东结识了生意伙伴陈小兰,经过近一年的交住,两人互有好感,继而发展为同居关系,张晓东便开始找理由不回家。

        妻子杨敏发觉了张晓东的反常,经过调查,她发现了丈夫的秘密。大哭一场后,杨敏和张晓东深谈了一次,希望张晓东能为家和孩子回心转意,而张晓东却说:“你有吃有喝有钱花,管那么多事情不累啊?”之后,张晓东仍然我行我素。

        杨敏见无法挽回丈夫的心,便开始收集张晓东与陈小兰同居的证据,之后,起诉要求离婚。

        上月底,五家渠垦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庭审中,杨敏出示了大量证据,张晓东只好承认了其与陈小兰的同居行为。据此,杨敏要求在分割财产的同时,张晓东另外向自己支付损害赔偿费。法院审理认为,张晓东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且同居呈一种持续、稳定的状态,其对双方离婚存在过错,应对杨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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