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离婚必读 | 离婚知识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夫妻债务 | 同居纠纷 | 婚姻调解 | 婚姻课堂 | 家庭暴力 | 亲子鉴定 | 婚姻取证 | 离婚赔偿
    重 婚 | 涉外离婚 | 港人离婚 | 军人离婚 | 继承遗嘱 | 收养赠与 | 结婚知识 | 婚姻法规 | 家庭关系 | 诉讼指南 | 婚姻文书 | 婚姻案例 | 婚姻大学 | 婚姻医院
    婚外情 | 离婚辅导 | 男人世界 | 女人世界 | 复婚再婚 | 心灵鸡汤 | 婚姻心理 | 品牌服务 | 特色服务 | 法全客服 | 法全团队 | 项目费用 | 婚姻律师 | 有问必答
    您当前的位置:深圳离婚在线新闻文章子女抚养探视权 → 文章内容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看儿子看得一家人烦 女子欲告前夫滥用探视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12 10:08:3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女方抚养,前夫有权探视。可是丈夫滥用探视权,女子饱受骚扰,昨日来到市妇联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手段限制这种“探视权”。

      张惠2004年和李军离婚,当时他们的儿子才3岁。两人协商孩子由张惠
    抚养,李军每月可以探望6次。

      此后,李军每每来探视,总是一见到孩子就当着她和父母的面挑刺、吵架,要么嫌她们给孩子穿的衣服不好,要么嫌他们对孩子照顾不好。然后带着孩子就出去大吃大喝。时间一长,孩子就觉得妈妈对他不如爸爸好,甚至对姥姥姥爷也开始疏远。李军还不分时间地点,找到家里要见孩子,让老人也无法休息。张惠想咨询有无办法限制对方滥用探视权。

      硚口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黄文利称,目前,法官判决探视次数时,一般是在不影响对方生活的情况下,根据孩子的成长环境、双方父母的意见等综合因素而考虑,一般是每周一次或者每月两次,如果探视行为不理智,严重影响到对方的生活及孩子的成长,那么法院会作出减少探视频率的判决。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本类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最新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