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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如何行使子女的探望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4-30 13: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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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和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

    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

    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未成年

    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

    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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