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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林父母离异,母亲瞿某于16年前出国,现已定居国外,小林一直由父亲抚养。不久前,小林与瞿某取得联系,并想到国外读书,但瞿某提出必须变更抚养权,才接纳小林。小林现已年满18周岁,瞿某的要求有无道理?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答:《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 以无需法定和约定变更抚养关系。瞿某提出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实际意义,小林愿意跟谁生活,可以由他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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