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离婚必读 | 离婚知识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夫妻债务 | 同居纠纷 | 婚姻调解 | 婚姻课堂 | 家庭暴力 | 亲子鉴定 | 婚姻取证 | 离婚赔偿
    重 婚 | 涉外离婚 | 港人离婚 | 军人离婚 | 继承遗嘱 | 收养赠与 | 结婚知识 | 婚姻法规 | 家庭关系 | 诉讼指南 | 婚姻文书 | 婚姻案例 | 婚姻大学 | 婚姻医院
    婚外情 | 离婚辅导 | 男人世界 | 女人世界 | 复婚再婚 | 心灵鸡汤 | 婚姻心理 | 品牌服务 | 特色服务 | 法全客服 | 法全团队 | 项目费用 | 婚姻律师 | 有问必答
    您当前的位置:深圳离婚在线新闻文章新闻中心婚姻资讯 → 文章内容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没办喜酒就不算结婚吗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6-16 13:33:2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漫画李华
       6月15日《楚天金报》报道,武汉蔡甸区某村村民王传武的妻子被村干部告知不能领土地补偿费,原因是他们结婚时只领了证,而未在村里办喜酒,也没有向村民发喜糖。对此,有律师表示,当地风俗虽是一种评价结婚的标准,但当它与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婚姻法》相抵触时,就应以国家法律为准。
       这位律师说得很有道理。这是因为,一些“村规民约”式的不成文规定,与现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并粗暴践踏了女村民的合法权益,而且,这种情况在不少地方都存在。
       据报道,2005年,重庆市大足县北禅村出了一个规定,女村民要想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得先到医院作“贞洁鉴定”,是处女才能领。在他们看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是村里人,户口说了不算。这与发生在武汉的这件事几乎如出一辙。而全国妇联在农村抽样调查时发现,有26.3%的妇女从来没有分到过土地,有43.8%的妇女因为结婚而失去土地,有0.7%的妇女在离婚后失去了土地。妇女的土地权益被侵害,成为一个影响农村社会安定的严重因素。更令人惊讶的是,对妇女合法权益的剥夺,大多建立在所有村民“共识”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这些都在“村规民约”上黑纸白字地写着。
       美国人类学者克利福德·吉尔兹针对法治、人权等普世价值,提出了普遍性知识和地方性知识的概念。按照这一概念,“办了酒才算结婚”等认识,就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武汉蔡甸区某村的村干部,显然是站在“地方性知识”的立场认识问题的,并以“地方性知识”为借口剥夺妇女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该警惕某些地方的这种做法,对于侵犯妇女权益的“村规民约”,要坚决取缔。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本类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最新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