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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九旬教授“闪婚”两月后离婚 存款被取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6-14 9: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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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烦恼的刘教授出示法院判决书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饶纯武 实习生陈果静报道:武汉大学93岁的刘教授(化名)与51岁的女商人曹莹(化名)交往18天就领取结婚证,不料婚后10余天,刘教授的24万元存款即被曹莹全部取走。婚后两个多月后,刘教授起诉离婚,并要求曹莹返还24万元,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表示支持。
      去年12月27日,本报以《九旬教授与女商人闪电完婚》为题,报道了武大九旬刘教授在征婚后,在多数亲友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领取了结婚证。
      去年12月26日,刘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沉浸在新婚的幸福之中,他只称妻子是个女商人,两人一见钟情。对这段婚姻,他抱有非常高的期望。
      昨日,一脸烦恼的刘教授主动约见本报记者,称自己当初“太轻信”、“难为情”和“工作忙”,未对曹莹进行深入的了解,结果令他十分烦恼。
      刘教授说,去年11月16日,51岁的曹莹主动来到他家,两人第一次见了面。当时曹莹称自己守寡19年,遇见刘教授后“长期压抑的情感得到释放”等。11月18日晚,曹莹就留宿在他家。12月3日,两人登记结婚。
      婚后,曹莹称做生意年底需要资金周转,找刘教授借钱。刘教授没有拒绝,将自己的存折交给了曹莹,曹莹于去年12月14日至20日取光了24万元存款。“我家现在一个铜板也没有!”刘教授寒心地说。“曹莹除了能花钱外,什么家务事也不能帮忙……她也未出现在我的社交场合上,家中遇上什么熟人,她都自称是佣人。”刘教授说。
      此后,双方来往日渐稀少。今年2月13日,刘教授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汉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与曹莹离婚,并返还她取走的24万元存款。
      今年5月8日,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刘教授与曹莹离婚,曹莹于判决生效日起30天内返还刘教授24万元。
      近日,记者表明身份向曹莹求证此事时,她挂断了电话。据了解,她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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