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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件离婚按人头变2件 我国离婚率算高一倍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22 1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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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离婚率被人为翻了一番,并且这一统计错误足足延续了近20年。
      自上世纪80年代末公布离婚率起,我国的离婚率就一直虚高,直接导致学术界和媒体的不少错误论断。在上海学者的呼吁下,该错误终于在2006年版的《中国统计年鉴》上得到了纠正。记者昨天获悉,这一事件已被列入“2006年十大家庭事件评选”的候选项目。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离婚率虚高?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安琪告诉记者,根据国际通用算法,离婚率是一个年度内某地区离婚数与年平均人口之比,通常以千分率表示。问题在于,对“离婚数”该如何理解:一对夫妻离婚,离婚数是计作“1”还是“2”?联合国编撰的权威词典和我国出版的《人口学辞典》都将离婚数规定为“离婚对数”或“件数”,即一对夫妻离婚,离婚数计作“1”。
      而1988年民政部发函规定,我国离婚率的计算方法是:每一千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离婚次数。“我估计,问题就出在对这个‘离婚次数’的理解上。”徐安琪说,“因为该函没有明确定义‘离婚次数’,操作部门就把‘次数’与‘人数’等同了起来,结果明明是1件离婚,统计时被当成了2件。”
      因为这个纰漏,我国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方统计年鉴都把离婚率翻了一番。这些错误的数据报到联合国,还造成了一些国际人士和专家对我国国情的误判。“联合国统计的中国离婚率甚至达到过世界第一,比美国还高,让人瞠目结舌。”徐安琪说,如今国家统计部门已作了更正,希望其他社会学、人口学辞典、教科书等也能迅速纠正。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离婚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上海的离婚率近年来在全国第四、第五位上下浮动,约为全国离婚率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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