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不分房产;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分一半房产。”昨日,家住南岸一小区的张华带着女友陈芸来到南岸公证处,准备公证房产。公证处驳回了他们的要求。
婚前房产让他心很乱
2006年8月,张华与陈芸相恋,经过近2年的相处,两人开始谋划结婚。张华以个人的名义,在南岸一小区按揭买了一套100余平方米的房子,准备做两人婚后的新房。
今年6月中旬,两人经过商议,就准备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张华的心思却乱了,如果感情不和离婚,那么陈芸是否将房子分一半呢?
欲公证房产 女方同意
很多夫妻离婚时都因财产闹上法庭,张华也怕离婚会造成财产纠纷,便与女友私下商议,去公证处公证房产。“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不分房产;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就分一半房产。”张华跟女友商议,达成了一致协议。
昨日上午,张华带着女友陈芸来到公证处,要求公证员对他们的房产进行公证。
公证处:对双方都不公平
“你们这样做对双方都不公平。”南岸公证处一公证员听完后称,张华的房子属于按揭,婚后的还款按揭可能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有权分割。按照协议,女方提出离婚就不分房产,有违《婚姻法》的规定。
如果把离婚当成分割房产的条件进行公证,那么势必会出现很多不公平现象。比如,如果男方想离婚,但为了财产并不提出,那么就整天在外面“鬼混”,让女方无法忍受后提出;或者女方想离婚,“鬼混”后让男方提出。公证处遂驳回了他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