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穿白衬衫短裤者)因拒绝给女儿300元生活费而被法院带走
丰台法院昨天强制执行扶养费、赡养费、抚育费案件 一人为300元差点被拘留 法官分析认为——
本报讯 昨晚,丰台法院进行了今年最大的“三费”案件(扶养费、赡养费、抚育费)强制执行行动。在这11起案件中,有9起为抚育案,1起为赡养案,1起为扶养案。
丰台法院副院长张悦上午向记者表示,今年以来,该院共收“三费”案件310起,其中抚育费案件约占全部“三费”案件的75%;扶养费案件仅占不到1%。
据丰台法院执行庭庭长方有权分析,造成老百姓口中“狠心父母”不给抚育费的理由主要有——
一是对方再婚,担心“流了外人田”,而拒绝给孩子的监护人钱。
二是离婚后孩子改姓了,以“孩子是别人的了”为由不给钱。
三是探视权受限,甚至一年半载都看不到孩子,就以此为由拒付抚育费。
四是认为在离婚中财产分配不公而拒绝给抚育费。
法官表示,无论上述什么理由,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按时把抚育费交给孩子的监护人。
昨日现场
赌气不给300元 差点被拘留
昨晚8点40分,法官们来到了南苑兴隆巷,欠款者王某就住在这里。
看见法官,王某并不吃惊。当法官要求他给付女儿两个月共计300元的生活费时,王某挥了挥手,回答得非常干脆,“我没钱,要拘留随便你们!”随后,王某被带上警车。
据法官盖平山介绍,1996年,王某与廖某协议离婚,后又再婚。他今年21岁、智力有残疾的女儿将父亲王某推上被告席。法院判令王某每月支付女儿150元的生活费。因没有按时给付,王某的女儿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王某被带上警车后,他的妻子跟法官表示,王某的女儿已经21岁了,他们不能养她一辈子,“你们要拘留,就拘留他吧,反正我们没钱。”
晚上9点半,王某被带进丰台法院,法官再次询问王某是否给付欠款时,王某说:“我已经把女儿抚养成人了,还要继续抚养,我觉得很委屈。”
就在法官给他办理拘留手续时,王某的态度来了180度的大转弯。王某说刚才是一时赌气,他的声音明显低了下来, “我交钱,别拘留我了,今天在邻居们面前丢脸了。”
很快王某的家人将300元送到了法院,最后在写完检查后,王某走出了法院回家了。据悉,王某也是昨晚强制执行中,唯一一个被带回法院的欠款人。
意外发现
遛弯看热闹的心虚:“我下周就送欠款去”
“我下周就将钱款给您送去!”在昨晚的行动中,本来是遛弯看热闹的李明(化名)看见数十名法官和法警出现在自家小区,马上向法官表决心。
昨晚,在丰台区大红门南顶路小区,市民李明看到法警和众法官非常吃惊。后据记者了解,李明是另一案件的当事人,他应该交纳4万多元的欠款,但在给付了3万多元后,剩余的就一直拖着不付。
“你如果继续欠钱的话,有可能也会被这样强制执行。”负责李明一案的陈法官对李明说。
“我下周一定将欠款送到法院,您千万别强制执行!这在街坊面前多没有面子呀!”李明赶忙表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