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职工退休年龄能否统一定为60周岁?离婚无过错女方分得60%共同财产的比例是否偏低了?13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男女同龄退休、离婚无过错女方分割财产比例、家庭暴力和性骚扰投诉受 理等三个热点进行了讨论。
男女60周岁同龄退休可行否?
审议中,省妇联领导提出,修订草案在消除性别就业歧视方面要增加一条,即规定“逐步实行男女同龄退休,从女高级知识分子和处级以上女领导做起。”她说,其实国家和我省早有文件规定,副高职称以上女科技专家和副处以上女干部可以同男性一样,工作到60周岁退休,但文件执法效力不如法规,在现实中执行并不好。
对于这个建议,审议中有两方面观点。一方认为这个建议应写入法规。“有的女干部能力很强,本人也愿意工作到60岁,但她一到55岁就被逼着退休,而她的岗位又暂时无人接替,造成了工作上的脱节。”还有人认为,在这方面应加一条弹性规定,即延长工作年限条件是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允许且本人有继续工作的意愿。“强制规定女科技人员和女领导必须工作到60岁,这是不人性化的。”另一方观点认为,如果要将男女同龄退休写入法规,那么要将企事业单位分开,在企业中女职工不可以60岁退休。“目前企业女工退休年龄是50周岁,她们在职期间要自己缴纳社保金,如果在职时间过长,缴纳社保金对她们来说会造成负担。”
离婚无过错女方分多少财产合适?
修订草案规定,因婚姻法第46条所列情形导致离婚,女方无过错的,其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不低于60%。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个比例偏低。“男女双方都无过错,女方就可分得50%共同财产了。如果女方完全无过错,那么她在取得自己应得的50%财产同时,还应取得有过错男方至少一半的财产,加起来即75%,这个比例应该比较合理。”还有人认为,离婚后女方处于弱势的情况比较多,尤其是男方有过错的,这种情况女方离婚后在经济方面更可能陷入困境,因此有必要增加无过错女方离婚后分得的财产比例。
家庭暴力受害人本人不投诉怎么办?
修订草案规定禁止实施家庭暴力,并要求公检法部门及时受理相关案件。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此类案件必须受害女性自己提出来才能受理,如果受害者本人并不希望公检法部门介入,那么对施暴丈夫进行处罚可能对维系夫妻关系并不是好事。对此,有人提出,有的受害女性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或是惧怕施暴丈夫不敢投诉,那么这时邻居或亲戚朋友代为报警,相关部门也须受理。
在性骚扰方面也一样,受性骚扰女性本人或其周围人提出,其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就须受理。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对某人发条“黄色短信”或讲句“荤话”算不算性骚扰?摄影师、医生借职业之便,对某人进行过分的拿捏,算性骚扰吗?关于性骚扰问题,目前在法律上有太多的困惑。而且发生性骚扰时,如果受害人没有提出救助申请,执法部门如何调查处理?真正敢于向有关组织或机构控告遭受性骚扰者并不多。虽然修订草案提出男上司对女下属性骚扰要从重处罚,但实际上若被骚扰者与骚扰者存在上下级关系,在遭受性骚扰后,往往敢怒不敢言。即使起诉,被骚扰者也面临举证等困难。有关这些方面,建议修订草案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本文已被浏览 9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