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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房的“三年之痒”(2)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12 14: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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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观念嬗变。婚前,男女总以为结婚如同招贴画那样,葡萄美酒双双引筋对饮,乐也陶陶;婚后方知那是海市蜃楼,仅给人以美丽的愿望与遐想而已。日复一日的忙碌与奔波,换来的则是一早买菜做饭,一晚洗澡熄灯的刻板生涯,乏味得令人厌烦。就拿生活方式来说,若对方是事业型的,婚前会为其有文化、事业心强、前程远大而骄傲,婚后则发现其家务低能,又不善于缠绵于儿女情长的温柔乡,而感到受屈,不免时时为孤独寂寞所啮啃;若对方是生活型的,里里外外一把手,事无巨细,周全妥贴,婚前为自己找到这样的对象能“享清福”而庆幸,婚后则觉得庸庸碌碌,为其胸无大志而难堪。诸如此类,婚前空对空听凭感情呼唤,婚后实打实须理智主宰面前,教人顿悟今是而昨非。再次,个性变化。个性变化有两种情况:一是掩盖的解除。婚前,在婚姻幻梦的掩盖下,男女总把对方视作理想的化身,女性的任性会被视作娇媚,男子的专横会被视作男子汉气概,甚至把粗暴当勇敢、把急躁当积极性,把炫耀自己当正义感,把追求虚荣当理想等等,婚后发现其变化,实乃还原而已。二是人的个性始终是动态的,婚后在家庭生产、消费、生育、赡养等的重压下,潜移默化,产生量的更迭与质的更新。

      婚姻心理学认为,婚姻幻梦是每对夫妻都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不足为怪;幻梦觉醒也是每对夫妻都要经历的,但后果大相径庭,因结婚动机各异而不同。以精神(人品)为结婚动机者,觉得婚姻将是一次人生智慧的重新体验,而使得爱情稳定;而以物质(金钱、地位、长相等)为动机者,物质条件的改变便意味着爱情的转移,后悔“我受骗了”抑或“理想幻灭了”,并不承认自己轻率与浮躁……

      “那该怎么办呢?”咨询者边听边点头,对婚姻的“三年之艾”似乎有了认识,但心里仍是茫然:

      “心理医生,还有没有救?”

      对“三年之艾”的对策,每对夫妻的情况不一,措施亦不同,但基本精神却是一致的:

      思想上,必须提高两种认识:一是对婚姻发展规律的认识,认清“三年之艾”的实质,不妨将矛盾与纠纷“暂时冻结”,待彼此理智复苏后再细加理论,各自多作自我批评。如果任凭青年人的血气方刚,你一犟,我一倔,针锋对麦芒,问题就容易白炽化。二是对婚姻的责任的认识,认识到婚姻是终生的,对婚姻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必须提高到对家庭、对配偶、对子女负责的高度去处理。

      行为上,自我宽容,即面对现实,既对自我形象真诚接纳,亦对对方形象真诚接纳,既接纳优点,亦接纳缺点。婚姻心理学认为,夫妻和好相处,关键不在于他们的情性是否相投,而在于他们是不是一对自我宽容的配偶。自我宽容的反面是自我嫌弃。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自我嫌弃的人,他们的婚姻生涯将是悲惨的,彼此的心灵都将备受创伤。如果夫妻中一方自我宽容,一方自我嫌弃,那么,只要是自我宽容的妻子照顾心理有毛病的丈夫,婚姻仍可获救;否则,颠倒过来,幸福甚微。它的存在,虽然这多少有些令人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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