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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办复婚手续:虽是“夫妻”却在同居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15 14: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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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丈夫是自由恋爱,婚后我发现他在外面拈花惹草。去年春节后我们大吵一架就协议离婚了。房子、孩子及家里一切财物均归我,轿车和股票归他。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也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同意他搬回来住,他回来后很珍惜我和孩子,我也愿意继续过下去。我们这样算不算复婚?财产是不是自动恢复成了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一、复婚也要办登记,你们现在仅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14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不管当事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复婚必须办理复婚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复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经过复婚登记手续擅自同居的,法律并不因他们曾经是夫妻而对他们的同居关系予以保护,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配偶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分割到个人名下的财产成为个人合法财产。复婚后这些财产属个人婚前财产;如夫妻双方对该部分财产的归属无相反的书面约定,则不改变婚前个人财产的属性,这些财产也不会因为复婚而自动恢复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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