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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证办理流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22 9: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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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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