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离婚必读 | 离婚知识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夫妻债务 | 同居纠纷 | 婚姻调解 | 婚姻课堂 | 家庭暴力 | 亲子鉴定 | 婚姻取证 | 离婚赔偿
    重 婚 | 涉外离婚 | 港人离婚 | 军人离婚 | 继承遗嘱 | 收养赠与 | 结婚知识 | 婚姻法规 | 家庭关系 | 诉讼指南 | 婚姻文书 | 婚姻案例 | 婚姻大学 | 婚姻医院
    婚外情 | 离婚辅导 | 男人世界 | 女人世界 | 复婚再婚 | 心灵鸡汤 | 婚姻心理 | 品牌服务 | 特色服务 | 法全客服 | 法全团队 | 项目费用 | 婚姻律师 | 有问必答
    您当前的位置:深圳离婚在线新闻文章继承遗嘱继承知识 → 文章内容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江西:判离7天丈夫车祸身亡 妻子仍继承遗产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26 16:14:5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江西余干县一对夫妇被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7天,丈夫李某遇车祸身亡。因夫妇俩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丈夫李某生前分得的4.3万元分割财产,法院判决仍由前妻王某继承。

        李某与妻子王某因感情不和,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余干县法院于今年5月22日判决两人离婚,两人分别获得分割财产4.3万元,离婚判决书于23日送达。5月30日,李某外出时因车祸身亡,法院随即作出了中止离婚判决的裁定。妻子王某对李某进行了安葬,但丧事办完后,李某的弟弟提出要继承其兄的遗产,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法院虽然判决了李某与王某离婚,但这一判决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15天后才能生效,在判决未生效前,他们仍然是夫妻关系。期间因李某车祸身亡,导致离婚起诉终止,二人婚姻关系一直存续到李某死亡时。因此,王某应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李某遗产。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本类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最新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