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可相互继承是比较好理解的。但《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十四条规定:" 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抚恤金不可当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材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抚恤金是被继承人生产所在单位对被继承人生产供养直系家属发放的一种劳动保险待遇,显然不属遗产,当事人不能作为遗产要求继承。该款项具有特定性,只能由具体的抚恤对象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