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我和我丈夫結婚超過二十年。我和他最近已經分開居住,是因為他有第三者。我覺得有需要和他正式離婚,因為這不是他的第一次,而是第很多次。我知道他現在失業而我有工作做,而且有些儲蓄。如果我現在和他離婚,我需要分一半儲蓄給他嗎?我還需給他贍養費嗎?
律師行答
理論上,法庭頒佈贍養費令,是無分性別的,即如女方收入或儲蓄較多,法庭也可要求女方向男方支付贍養費;我們只能說,在實務上,法庭一般只會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贍養費,很少要求女方向男方付贍養費。
用户名: !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