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关系并不是固定变的,双方生活条件的改变、子女
实际需要的增加以及物价的调整等各种情况的发生,都可能引起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的争
议。父母双方就有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依
法裁决。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A.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残疾无力继续
抚养子女的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子女健康有不利影响的C.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D.有其他正当理由西药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抚养子女
等情形。
深圳离婚网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