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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婚约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同居期间所生育的
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但是,这些子女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
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男女双方的婚约同居关系解除,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法
律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
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子
女成年后,则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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