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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是在半年前协议离婚的,本来我们在协议里约定每周六我可以接孩子跟我生活两天,可是自从离婚后丈夫从来没有按该约定执行,导致我至今也没能见孩子一面,请问我该怎么办?
王小姐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答:探视权是父母的一项法定权利,梁女士与其丈夫在离婚协议中就探视权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因此,梁女士可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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