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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夫妻分居能否作为提起离婚的理由?
    作者:  深圳离婚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08-5-24 14: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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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多种多样的,如一方有外遇、患病、劳改、受虐

    待等等,这些都可以成为起诉离婚的理由。但这些又不能作为准予男女双方是否离婚的根据。

    就分居而言,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原因导致夫妻分居。但有些分居夫妻经过一段时间后却能

    重归于好,也有的虽分居,彼此却未产生太大的矛盾,经做工作双方破镜重圆。反之,有些夫

    妻虽未分居,彼此却无共同语言,在生活上彼此毫不关心,互相猜疑,互不信任,同床异梦,

    感情裂痕很深,有的甚至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序。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深圳离婚网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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