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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协议离婚是否以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为条件?
    作者:  深圳离婚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08-5-24 14: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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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定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是婚姻法对离婚方式之一的协议离婚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则进一步对协议离婚所需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第15条)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协议离婚并不以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为条件。

                                         深圳离婚网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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