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既包括夫妻双方从房地产市场购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也包括夫妻双方根据房改福利政策购买的公有房屋。在离婚案件中,因房屋问题发生纠纷主要集中在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各不相让的情况下,或者对房屋的价值不能达到一致意见,无法分割;或者双
方都不要房屋,而要相应房产价款的:或者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另一方要求补偿等等。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A.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双方竞价,出价高的取得房屋所有权,取
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B.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房
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C.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由当事人申请拍卖
房屋,就拍卖所得进行分割。
深圳离婚网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