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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践中,不少婚约双方在结婚之前便实际开始共同生活,他们共同出资购买家具、房
屋,共同投资进行经营活动,经济上不分彼此。婚约解除后,双方各自的财产无疑仍归属不
明或财产所有份额不明的,则应视为共同共有财产,均等分割。
婚约存续期间,双方因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以及为了抚养非婚生子女而发生的债务,
应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一方为了自己生活或经营而发生的债务,应由
一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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